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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劳动午报 发布于:2022-09-21

2021年1月,程某通过应聘入职一家塑胶公司担任成型作业员。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要求居家隔离,公司便与他签订了一份电子劳动合同。2022年2月,程某辞职离开公司。随后,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赔偿其二倍工资。因仲裁裁决未支持其请求,他又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司与程某经协商一致,通过第三方平台与其签订了电子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应当具备的条款,并将该电子合同发送至程某的手机端进行确认。结合公司提交的电子劳动合同打印件及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流程规定等证据,在程某无正当反驳理由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程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人社部办公厅2020年3月4日下发的《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塑胶公司与程某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因程某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才作出了驳回其诉请的判决。

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提示

近年来,随着异地用工增加、劳动合同存储管理难等问题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应用远程电子劳动合同与员工签约。为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人社部办公厅2021年7月1日发布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醒劳资双方在实操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电子劳动合同的签名和载体。《指引》明确指出,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其中,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是指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二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平台订立合同。《指引》明确了订立方式、平台条件、合同文体选择等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服务,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使用政府发布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电子劳动合同。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优先选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政府部门建设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通过政府平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要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数据格式和标准,提交满足电子政务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数据,便捷办理就业创业、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职业培训等业务。非政府平台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时提交相关数据。

三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指引》从五个方面明确规范:第一,双方同意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在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前,明确告知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查看、下载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的途径,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第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确保向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数字证书、联网信息核验、生物特征识别验证、手机短信息验证码等技术手段,真实反映订立人身份和签署意愿,并记录和保存验证确认过程。具备条件的,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开展实人实名认证。第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和密钥进行电子签名。第四,电子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可靠的电子签名后生效,并应附带可信时间戳。第五,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要以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者APP信息提示等方式通知劳动者电子劳动合同已订立完成。

四是电子劳动合同的存储和应用。《指引》指出,用人单位要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电子劳动合同的储存期限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保存期限的规定。

来源:劳动午报 张兆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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