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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案例有哪些?

来源:法大大 发布于:2019-01-28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通过网络进行的沟通交流、合作、交易越来越频繁,通过电子签名技术,各种事件的效率和质量都在不断被提高。但老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即使技术在不断发展,但因为各种原因而产生的纠纷却依然存在。为此,我国早在2005年4月1日就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电子签名法》,那么,关于电子签名法案例有哪些呢?我们今天就来简单看看。 

电子签名法案例


一、电子签名法出台后的第一起案例

这部被认为是中国首部真正电子商务法意义上的立法,出台没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开始显示出自己的重要性。在2005年的6月3日,北京市海淀法院3名法官合议审理了一桩债务案件。

案件中,手机短信被法官认定为符合《电子签名法》中对于“数据电文”的定义,而且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可以随时调取查用”,具有足够的法律效力,能够支撑起这起民事纠纷中的判决。

这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虽然只有一万多元,但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它标志着我国司法体系的日益完善。

 

二、法院判例首次认可电子合同法律效力

2016年7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法大大电子合同作为判决的决定性证据,解决了一起经济纠纷。

在这起经济纠纷中,原被告双方存在着事实债务关系,在还款时间到达以后,被告方却因为种种理由拒绝还款。而在这次判决中,原告方以一份电子合同作为支撑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依据呈交上了法庭。法院依据《电子签名法》中的法律条文,认定这份在在法大大平台上签署电子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并依法进行了判决。

这是国内法院首次认可了电子合同这种新事物的法律效力,为我国后续的电子交易提供了有力的案例参考。

 

三、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线仲裁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面对法律纠纷,不一定事事都要搬上法庭,有些案件就可以通过仲裁、和解的手段解决。那么在这些电子签名法案例中,又是怎样的情况呢?2016年10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线仲裁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其实早在当年年初,广仲就和法大大正式达成了战略合作,广仲在线仲裁系统将正式与法大大电子合同平台对接,互联网场景下的法律纠纷有了更快速、灵活、全程电子化的解决途径。

 

其实,电子签名法案例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其实在这所有的案例里面我们能够看到,究竟案件中的证据能否满足《电子签名法》中的法律条文非常重要。所以,如果大家有一些需要使用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场合,一定要使用合法合规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如法大大电子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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